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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刁镇有机氟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刁镇有机氟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

  • 分类: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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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9-12 10:23

【概要描述】一、项目概况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章丘市刁镇,是以济南新华氟化工有限公司、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房地产发展集团公司三方合资于2006年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922.45万元,其中三方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40%、30%、30%。截至2008年底,公司员工4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6人。公司现有一套3000t/a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一套25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350t/a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1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在建工程包括年产3000吨精细化工氟化盐装置、年产50吨碳酰氟中试装置和年产6000吨二氟甲烷装置。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包括:四氟乙烯单体30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2500t/a,分散聚四氟乙烯250t/a,聚全氟乙丙烯100t/a,副产10%盐酸19990t/a。 华氟化工刁镇有机氟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包括现有四氟乙烯单体、悬浮聚四氟乙烯、分散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乙丙烯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10月由济南市环保局以济环函[2006]30号进行了批复,并于2010年11月通过了济南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济环建验[2010]35号)。在运行过程中,现有四氟乙烯单体装置工艺、生产规模以及现有焚烧炉燃料种类发生了变更,包括:蒸汽过热炉、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刁镇有机氟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

【概要描述】一、项目概况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章丘市刁镇,是以济南新华氟化工有限公司、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房地产发展集团公司三方合资于2006年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922.45万元,其中三方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40%、30%、30%。截至2008年底,公司员工4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6人。公司现有一套3000t/a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一套25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350t/a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1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在建工程包括年产3000吨精细化工氟化盐装置、年产50吨碳酰氟中试装置和年产6000吨二氟甲烷装置。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包括:四氟乙烯单体30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2500t/a,分散聚四氟乙烯250t/a,聚全氟乙丙烯100t/a,副产10%盐酸19990t/a。 华氟化工刁镇有机氟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包括现有四氟乙烯单体、悬浮聚四氟乙烯、分散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乙丙烯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10月由济南市环保局以济环函[2006]30号进行了批复,并于2010年11月通过了济南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济环建验[2010]35号)。在运行过程中,现有四氟乙烯单体装置工艺、生产规模以及现有焚烧炉燃料种类发生了变更,包括:蒸汽过热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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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章丘市刁镇,是以济南新华氟化工有限公司、济南三爱富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市房地产发展集团公司三方合资于2006年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922.45万元,其中三方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40%、30%、30%。截至2008年底,公司员工4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6人。公司现有一套3000t/a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一套25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350t/a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1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在建工程包括年产3000吨精细化工氟化盐装置、年产50吨碳酰氟中试装置和年产6000吨二氟甲烷装置。公司现有主要产品包括:四氟乙烯单体30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2500t/a,分散聚四氟乙烯250t/a,聚全氟乙丙烯100t/a,副产10%盐酸19990t/a。 华氟化工刁镇有机氟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包括现有四氟乙烯单体、悬浮聚四氟乙烯、分散聚四氟乙烯、聚全氟乙丙烯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06年10月由济南市环保局以济环函[2006]30号进行了批复,并于2010年11月通过了济南市环保局组织的环保验收(济环建验[2010]35号)。在运行过程中,现有四氟乙烯单体装置工艺、生产规模以及现有焚烧炉燃料种类发生了变更,包括:蒸汽过热炉、焚烧炉燃料由柴油更换为天然气;回收塔尾气配套建设尾气吸收装置,回收尾气中的F22(200t/a)和六氟丙烯(30t/a);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产量由环评时的3000t/a增加为4000t/a。由于发生以上变更,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11月委托山东省化工研究院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二、后评价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由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果可看出,在监测期间评价区内SO2、NO2、氟化物小时及日均浓度、HF、氨小时浓度均不超标;甲醇、三乙胺小时浓度均未检出。PM10及PM2.5在各测点出现超标现象,主要与监测期间气候干燥风吹扬尘有关。 (2)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章齐排水沟和小清河水质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主要超标项目包括总磷、氟化物、氯化物、全盐量、氨氮。 (3)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现状监测期间总大肠菌群在各村庄浅井点均超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酸盐、氟化物在部分点位超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氟化物超标主要是由地质原因造成的。总大肠菌群、氨氮出现超标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取样的地下水水井水位较浅,可能受到地面人为活动的污染,也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关系密切。 (4)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1#东南厂界、7#西南厂界邻近321省道;5#西北厂界、6#西厂界邻近园区运输道路,受运输车辆噪声影响,1#、7#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超标;5#、6#测点昼间噪声超标,其余各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三、后评价项目“三废”排放及污染防治情况 (一)废气 (1)四氟乙烯单体装置蒸汽过热炉燃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废气通过37.3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环评期间监测数据,废气中SO2、烟尘、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可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及《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的通知》(鲁环函[2014]420号)要求。 (2)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不凝气通过四氟乙烯框架总排口排放。根据本次环评期间监测数据,废气中氟化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3)焚烧炉废气经碱液吸收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本次环评期间监测数据,焚烧废气中SO2、氮氧化物、烟尘、HCl、HF、二噁英排放浓度可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4)采取一系列减少物料无组织排放的措施,减少氟化物、氯化氢的无组织排放量。根据本次环评期间监测数据,后评价工程主要无组织排放污染物HCl、氟化物厂界浓度均不超标。 (二)废水 (1)四氟乙烯装置碱洗塔废碱液全部用作焚烧炉碱洗塔配制碱液用于焚烧废气洗涤。 (2)脱水塔氯化钙吸收液、焚烧炉洗涤废水、循环水排污送现有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中和-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出水满足《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56-2006)表4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1]35号)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要求,由总排口通过排污管道排入章齐排水沟。 (3)脱盐水站废水由雨水口排放。 (三)噪声 后评价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四氟乙烯单体装置压缩机、输送泵及焚烧炉输送泵、鼓风机、碱洗泵、引风机等,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罩隔音等措施。 (四)固废 四氟乙烯装置4#残液塔残液、10#六氟丙烯精馏塔釜液采用钢瓶盛装,在残液区暂存,定期送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理;污泥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池暂存,定期由危废处置单位山东滕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理。 四、后评价项目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后评价工程各有组织废气均达标排放且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根据后评价工程运行期间实际监测数据,氯化氢、氟化物等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均达标,各环境敏感点环境质量亦达标,项目运行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后评价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厂址附近的旧军与后评价厂区厂界距离为800m,距离后评价装置在1100m以上,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工程废水近期由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直接排入章齐排水沟,待化工项目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营后排入化工项目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排后再排入章齐排水沟,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大,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章齐排水沟作为当地主要纳污河流之一,受沿岸生产生活污水排入的影响,水质已受污染。建议当地政府结合章齐排水沟和小清河的整体治理,确保沿岸工业企业及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并按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尽快完成规划污水处理厂的调试和章齐排水沟人工湿地的建设,以彻底改善章齐排水沟的污染现状。 (3)地下水环境影响。工程运行后,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加强生产管理,对厂区内废水收集管网、生产设备区以及污水收集池等进行防渗漏处理,严格杜绝各种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工程建设对厂区周围地下水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后评价工程各噪声设备采取了相应降噪措施。考虑到本次工程主要噪声设备距最近的村庄SSE方位的旧军村在800m之外,噪声设备经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周边近距离村庄影响较小。 (5)固废废物环境影响。后评价工程产生的废硅胶属一般固废,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4#残液塔残液、10#六氟丙烯精馏塔釜液属于HW11精馏残渣,送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属于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在山东滕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置范围之内,由山东滕跃化学危险废物研究处理有限公司处置。后评价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的处理与处置。在加强管理,并在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安全处置措施的前提下,后评价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评价。通过风险源辨识分析可知:后评价工程生产单元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就毒害作用而言,HCl为主要危害物,其次为四氟乙烯。后评价工程对人员伤害影响最大、潜在风险最高的风险主要是有毒有害物料的泄漏以及易燃物料火灾爆炸事故的次生污染。通过风险预测及评价可知,后评价工程事故排放情况下,各种气象条件下四氟乙烯输送管道发生泄漏燃爆次生污染物HF均低于半致死浓度、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浓度(IDLH)及车间空气最高容许浓度。后评价工程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允许风险值,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后评价工程主体装置区和储槽区围堰设计满足最大事故储存要求;事故水池容积满足事故状态下污水贮存、消防废水及厂区前期雨水贮存要求。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刁镇有机氟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工程工艺及装备成熟可靠,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厂址选择合理。与变更前工程相比主要污染物排放有所减少,相应环境影响有所减轻,在落实好以下措施和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角度上来看该项目运行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到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查阅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章丘市刁镇化工工业园( 邮编:250031) 联 系 人 : 刘爱军 电 话 : 13356661069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地  址 : 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 邮编:250014) 联 系 人 : 张强 电 话 : 0531-82946343 E-mail:shunlito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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