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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000吨/年氟产品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000吨/年氟产品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 分类: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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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12-08 10:22

【概要描述】一、项目概况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章丘市刁镇,是以济南新华氟化工有限公司、济南赛诺富隆新材料公司合资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922.5万元。公司现有一套4000t/a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一套25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250t/a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1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在建年产3000吨精细化工氟化盐装置、年产50吨碳酰氟中试装置和年产6000吨二氟甲烷(F32)装置;同期建设工程为3000t/a高性能氟材料项目。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改善企业产品结构,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5443.54万元,建设15000t/a氟产品项目,包括8000t/a四氟乙烯装置、4000t/a聚四氟乙烯装置、2000t/a六氟丙烯装置、10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拟建工程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以二氟一氯甲烷(F22)为原料,采用水蒸汽稀释裂解法生产四氟乙烯单体;聚四氟乙烯装置以四氟乙烯为原料,采用引发剂(过硫酸铵)聚合工艺生产悬浮聚四氟乙烯,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000吨/年氟产品项目第二次环评公示

【概要描述】一、项目概况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章丘市刁镇,是以济南新华氟化工有限公司、济南赛诺富隆新材料公司合资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922.5万元。公司现有一套4000t/a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一套25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250t/a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1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在建年产3000吨精细化工氟化盐装置、年产50吨碳酰氟中试装置和年产6000吨二氟甲烷(F32)装置;同期建设工程为3000t/a高性能氟材料项目。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改善企业产品结构,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5443.54万元,建设15000t/a氟产品项目,包括8000t/a四氟乙烯装置、4000t/a聚四氟乙烯装置、2000t/a六氟丙烯装置、10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拟建工程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以二氟一氯甲烷(F22)为原料,采用水蒸汽稀释裂解法生产四氟乙烯单体;聚四氟乙烯装置以四氟乙烯为原料,采用引发剂(过硫酸铵)聚合工艺生产悬浮聚四氟乙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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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位于章丘市刁镇,是以济南新华氟化工有限公司、济南赛诺富隆新材料公司合资建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5922.5万元。公司现有一套4000t/a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一套2500t/a悬浮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250t/a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一套1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在建年产3000吨精细化工氟化盐装置、年产50吨碳酰氟中试装置和年产6000吨二氟甲烷(F32)装置;同期建设工程为3000t/a高性能氟材料项目。 为了促进企业发展,改善企业产品结构,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45443.54万元,建设15000t/a氟产品项目,包括8000t/a四氟乙烯装置、4000t/a聚四氟乙烯装置、2000t/a六氟丙烯装置、1000t/a聚全氟乙丙烯装置。拟建工程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以二氟一氯甲烷(F22)为原料,采用水蒸汽稀释裂解法生产四氟乙烯单体;聚四氟乙烯装置以四氟乙烯为原料,采用引发剂(过硫酸铵)聚合工艺生产悬浮聚四氟乙烯,采用分散剂(全氟辛酸铵溶液)聚合工艺生产分散聚四氟乙烯;六氟丙烯装置采用四氟乙烯裂解法工艺生产六氟丙烯;聚全氟乙丙烯装置以四氟乙烯、六氟丙烯为原料,采用乳液聚合工艺生产聚全氟乙丙烯。拟建工程建成后,年产分散型聚四氟乙烯2000t、悬浮型聚四氟乙烯2000t、六氟丙烯1825t、聚全氟乙丙烯1000t,副产13%盐酸41312t。拟建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占地60977m2。建设周期23个月。 二、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由环境空气现状评价结果可看出,在监测期间评价区内SO2、NO2、氟化物小时及日均浓度、HF、氨小时浓度均不超标;甲醇、三乙胺小时浓度均未检出。PM10及PM2.5在各测点出现超标现象,主要与监测期间气候干燥风吹扬尘有关。 (2)地表水现状监测结果表明,监测期间,章齐排水沟和小清河水质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要求,主要超标项目包括总磷、氟化物、氯化物、全盐量、氨氮。 (3)地下水现状监测与评价结果表明,现状监测期间总大肠菌群在各村庄浅井点均超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氨氮、硫酸盐、氟化物在部分点位超标。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氟化物超标主要是由地质原因造成的。总大肠菌群、氨氮出现超标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取样的地下水水井水位较浅,可能受到地面人为活动的污染,也与当地居民生活污水的排放关系密切。 (4)噪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1#东南厂界、7#西南厂界邻近321省道;5#西北厂界、6#西厂界邻近园区运输道路,受运输车辆噪声影响,1#、7#测点昼夜间噪声均超标;5#、6#测点昼间噪声超标,其余各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三、拟建项目“三废”排放及污染防治情况 (一)废气 拟建工程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蒸汽过热炉烟气、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不凝气、聚四氟乙烯装置放空气、聚全氟乙丙烯装置放空气、聚四氟乙烯装置干燥废气、聚全氟乙丙烯装置干燥废气、焚烧炉废气。 蒸汽过热炉采用天然气为燃料,烟气直接通过一根40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SO2、烟尘、氮氧化物可满足《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 四氟乙烯单体装置不凝气、悬浮聚四氟乙烯装置放空气、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放空气、聚全氟乙丙烯装置放空气一并通过管道导入四氟乙烯框架总排口排放,排放高度40m,主要污染物氟化物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悬浮聚四氟乙烯装置干燥废气、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干燥废气、聚全氟乙丙烯装置干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袋式除尘器、水喷淋吸收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粉尘、氟化物可满足《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拟建工程产生的残液送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理,烟气经碱液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排放。主要污染物SO2、氮氧化物、烟尘、HCl、HF、二噁英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对应焚烧炉300~2500Kg/h排放标准。 采取一系列减少物料无组织排放的措施,减少氯化氢、氟化物的无组织排放量,确保厂界浓度达标。 (二)废水 拟建工程产生的四氟乙烯装置碱洗塔废碱液、悬浮聚四氟乙烯装置洗涤废水、分散聚四氟乙烯装置洗涤废水、六氟丙烯装置冷却脱水器废水、碱洗塔废水、聚全氟乙丙烯装置洗涤废水、干燥废气吸收废水、焚烧炉洗涤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水排污送配套建设的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采用中和-混凝沉淀-过滤法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送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化处理;脱盐水站废水由雨水口排放。拟建工程外排废水水质可满足《山东省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56-2006)表4重点保护区域标准、《关于批准发布<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等4项标准修改单的通知》(鲁质监标发[2011]35号)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部分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的通知》(济政办字[2011]49号)要求。 (三)噪声 拟建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输送泵、循环泵、给料泵、计量泵、真空泵、螺杆泵、风机、压缩机等各种机泵,均采取基础减振、隔音罩隔音等措施。 (四)固废 拟建工程产生的废硅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石蜡回用于生产;残液送现有焚烧炉焚烧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四、拟建项目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影响。拟建工程废气均达标排放,周围敏感点距拟建装置区较远,特征污染物氯化氢、氟化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不超标,工程生产对评价区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拟建工程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周围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影响有限。拟建工程的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00m,厂址附近的旧军与拟建装置的距离为1100m,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在章丘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前,拟建工程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入章齐排水沟;在章丘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正式运行后,拟建工程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可满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入章齐排水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章齐排水沟作为当地主要纳污河流之一,受沿岸生产生活污水排入的影响,水质污染严重。建议当地政府结合章齐排水沟和小清河的整体治理,确保沿岸工业企业及生活污水达标排放,并按当地城市发展规划,尽快完成章丘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调整完善工作,使其尽快投入正式运行,以彻底改善章齐排水沟的污染现状。同时,华氟化工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废水处理工艺,以进一步降低外排废水中氟化物的浓度,减少企业外排废水对当地地表水的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工程运行后,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加强生产管理,对厂区内废水收集管网、生产设备区以及污水收集池等进行防渗漏处理,严格杜绝各种污水下渗对地下水造成的污染,工程建设对厂区周围地下水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4)噪声环境影响。拟建工程投产后,1#、7#点昼、夜间噪声叠加值超标;5#、6#点昼间噪声超标。2#、3#、4#点昼夜间噪声叠加值均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各点噪声叠加值超标情况与现状值评价结果相同,各点噪声超标是因本底值受交通噪声影响超标所致。总的来看,拟建工程的建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废废物环境影响。拟建工程产生的一般固废中,废硅胶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石蜡全部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中,各装置产生的残液全部送配套焚烧炉焚烧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在加强对固体废物贮运过程的现场管理,并在加强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措施的前提下,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空气、水、生态等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评价。通过风险源辨识分析可知,拟建工程危险化学品单元构成重大危险源。就毒害作用而言,HCl为主要危害物,其次为四氟乙烯。最大可信事故为四氟乙烯输送管道发生燃爆事故下产生氟化氢。根据风险评价导则预测事故风险影响,结果表明,在事故状况下,各种气象条件下HF均低于半致死浓度,事故不会对厂址附近居民造成伤害,本工程风险值低于化工行业允许的风险值8.33×10-5。因此,本工程风险值水平与同行业比较是可以接受的。拟建工程主体装置区和储槽区围堰设计满足最大事故储存要求;事故水池容积满足事故状态下污水贮存、消防废水及厂区前期雨水贮存要求。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前提下,工程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5000吨/年氟产品项目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及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工程工艺及装备成熟可靠,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全面贯彻“清洁生产”、“总量控制”、“达标排放”的原则,环境风险可防可控。厂址选择合理。在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措施和建议的条件下,从环境角度上来看该项目运行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的十日内到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查阅报告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公示主要旨在了解公众对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地表水、地下水水质、噪声等影响居民生活的主要环境要素的认知情况,对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经济发展、周围居民生活影响的态度以及是否赞成该项目的建设。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反映意见,或提出宝贵建议。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十日内有效。 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 山东华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 章丘市刁镇化工工业园( 邮编:250031) 联 系 人 : 刘爱军 电 话 : 13356661069 十一、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 山东省化工研究院 地  址 : 济南市文化东路80号 ( 邮编:250014)联 系 人 : 张强电 话 : 0531-82946343 E-mail:shunlito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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